因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工作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开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税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年龄
要求
专业
要求
学历
要求
开考
比例
其他要求
协税员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6日出生)
不限
本科及以上
1:3
1.熟练使用word等办公软件;
2.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组织纪律观念;有一定的电脑、智能手机操作技能,能够使用办公软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开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考生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qjkqrc.com/),点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试报名系统”窗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1日9:00—2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日9:00—2月7日12: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0527-84333305)。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1日9:00—2月7日12: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3年2月1日9:00—2月7日17:00。
参加面试人员先行缴费确认,资格复审通过后不再另行缴费。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中所列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2)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三)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对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
面试成绩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发布。
(四)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上公布。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选名单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工资参照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8
监督电话:0527-80368889
宿迁市开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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